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的安全停止方式需要注意哪些?
在安全评估过程中,根据风险评估的结果,我们经常会碰到这样的问题:原始设计的电控回路满足不了安全等级要求,需要提高。(例如需要达到PL=d的等级)。zui常用的解决方法是增加安全继电器,并通过额外的冗余接触器等元件来达到所需安全等级。
可如果电柜本身已经设计得比较拥挤,没有足够的空间来增加所需的这些元件,该怎么办呢?临时增加一个电控柜或许可以解燃眉之急,但根据现场的复杂情况,可能会衍生出更多问题,比如现场空间受限,增加的电控柜无处安放,或者放的位置不太合理等等,这都可能会增加后期设备发生故障时,检查和维修时的困难,当然,成本也会因此增加不少。
今天我们要介绍zui近流行的解决方法:使用经过认证的变频器的安全扭矩关断STO(Safety Torque Off)功能,仅需要增加驱动器的安全卡和安全继电器,来实现更高的安全等级。
问题来了,到底什么样的变频器才能够满足安全扭矩关断的要求呢?
根据标准,变频器的STO功能的设计需要满足EN 61800-5-2的要求。在EN 61800-5-2中,对STO功能的要求如下:
“4..2.2. 安全扭矩关断(STO)
能够引起转动(如果是直线电机则是运动)的电源不被作用到电机。安全相关的电气传动系统(PDS/SR)将不对电气提供能量,来产生转矩(如果是直线电机则是力)。”
在电气传动系统满足了上述功能要求时,通常他们能够达到什么安全等级呢?
● 以Pilz的PMC伺服控制器为例: 在STO功能介绍中,就有描述,当只使用单通道安全回路来触发STO安全功能时,这种控制方式zui多可以达到EN ISO 13849-1中所要求的Category 2 PL d,以及IEC 62061中所要求的SIL 2安全等级。而采取双通道安全回路时,更能够zui高达到PL e, SIL 3的要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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